德州州長 Greg Abbott 簽署的 SB 2337,要求代理顧問在基於 ESG、DEI 等非財務因素提供投票建議時,必須進行自我否定式披露。此舉引發全球治理與投資界關注,兩大代理機構 Glass Lewis 與 ISS 已提告,指控該法案違憲。此案不僅關乎美國企業治理的方向,也對跨國投資環境、資訊透明度與董事會監督功能造成長遠影響。
企業經營本質上需要在股東、員工、顧客、社會、政府等多方利害關係人的需求間取得平衡,並作出適當因應。若依德州 SB 2337 的規範,在德州,除了「股東利益至上」之外的任何考量,都可能被視為違法,甚至連依法繳稅這種社會義務都可被曲解為「損害股東利益」。這不只是法律技術問題,而是對企業經營良知的摧毀。一旦政客能任意干預並立法排除其不喜歡的價值觀,企業將陷入被動防禦,社會責任的空間被壓縮至零。作為一名 ESG顧問,我難以認同此法案,因為企業經營從來不該只顧自家的一畝三分田。
Glass Lewis 與 ISS:全球兩大股東會代理顧問機構,每年會針對公司各項議案出具「贊成」或「反對」的投票建議,是外資機構決策的重要依據。外資股東比例高的公司,必須嚴肅對待這些建議報告。德州 SB 2337:由德州州長 Greg Abbott 於 2025 年 6 月簽署,預計 2025 年 9 月 1 日生效,針對提供 proxy advisory services 的機構進行嚴格規範,適用於在德州註冊、設總部或計劃遷冊至德州的上市公司。
1. 限制非財務因素的披露:必須標註該建議「非單純為股東財務利益」,說明如何將 ESG、DEI 等非財務目標置於首位,以及潛在影響與風險;即時告知相關公司與客戶,並在官網首頁公告。2. 「顯著不同建議」的披露義務:再次標註非純財務考量,提供具體財務分析,通知客戶、公司與德州司法長官,並公開不同意見的理由。
法律訴訟:Glass Lewis 與 ISS 聯合提告,指控該法案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與觀點中立原則。聲譽風險:強制自我否定式披露,將削弱代理顧問的專業公信力,導致客戶流失。治理品質下降:限制代理顧問的獨立分析與建議,可能削弱股東監督董事會的能力,降低企業治理水平。
國際投資社群的憂慮:歐洲多家長期資產管理公司與主權基金表示,這項法案可能對跨國投資策略造成不確定性。治理專家觀點:哈佛法學院公司治理論壇評論指出,SB 2337 可能引發寒蟬效應,使得代理顧問在分析時自我審查。跨國企業的戰略擔憂:部分在美上市的亞洲與歐洲企業高管表示,若其他州仿效德州立法,將考慮調整投資結構。學界聲音: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永續金融研究中心指出,該法案反映了美國內部對 ESG 的價值分歧,並可能在全球資本市場引發信任侵蝕。
這項法案不僅是州法規範,更是美國政治光譜中「反 ESG、反永續投資」勢力的制度化展現。它意在透過立法重新定義企業經營的目的,將「股東至上」絕對化,進一步壓縮企業的社會責任與永續轉型空間。這是一場關於企業角色與公共利益邊界的重大博弈,影響恐不僅限於德州,也可能成為其他州立法的參考範本。
原文出處:ESG TIM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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